2015年11月2日 星期一

輪迴

1)      夜店不提供小孩子的飲料。
這客訴已經有10年的歷史,現在正式公告:夜店不提供小孩子和女人的飲料。
有需求的家庭,請在出門前自行準備(自己的飲料,自己備;自己的遊戲,自己備。),歡迎拿到夜店與大人一起享用。
理由:當你們貴婦們也開個下午茶趴,應該也不會準備男人的飲料,至於小孩子的飲料,也只是剛好他們可以喝花茶而已。

2)      出來玩,我不想像昊天一樣,龜縮在自己的帳篷耍自閉,愛家陪小孩嗎?其實只是在滑手機而已。
要嘛,就一起 LDS,時間差不多一起幫小朋友洗澡╱哄睡,你累了,你就陪小孩子一起睡;我還想聊天,我就出門繼續聊天。
擔心小朋友嘛,你釘著他們並沒有比較安全,你堅持要釘著小朋友,那我尊重你,不要釘著,還要來客訴。
需要幫忙的時候,也請好聲邀請,我並沒有在外面作奸犯科,不用三兩句就潑婦罵街!

3)      你不喜歡一夥人LDS,那我們可以選擇自行出遊,這樣小孩子一定在你身邊,只是他們會很無聊,很無聊,你又鮮少陪他們探險(現在有進步了),
你只想要他們在你身邊,只能說:該放手的還是要放手。
根據經驗,我們自行出遊對小孩發飆的機率挺高的。反倒是跟朋友一起出來,好一些!
因為你無法隨時隨地陪著小朋友,做他們想做的事,但是他的朋友可以。大人總會有忙的時候,我們不能一直要求他們要符合我們的期待。
不要倒頭來,又要客訴你要忙這忙那,沒有空釘著小孩,而我就該釘著小孩。

4)   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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